员工多次提前吃午饭被辞退,法院判了!

时间 • 2025-07-25 03:52:38
劳动
公司
员工

近日,“员工提前几分钟吃午饭被公司辞退”引发热议。员工多次早退去食堂就餐,公司以严重违纪为由辞退员工,并拒绝支付赔偿金,是否合法?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双方劳动合同解除,公司向小王支付赔偿金2万元。

公司辞退提前吃午饭员工被判赔2万

2021年,小王入职A公司,签订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令小王没想到的是,入职不到2年,自己竟然收到一纸《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A公司实行每周五天工作制,上午的工作时间为早上8点到中午12点。而公司发现,在2022年11月1日至2022年11月30日期间,小王中午提前下班就餐的次数高达12次。A公司认为,小王的行为违反公司制定的《员工管理规定》,构成严重违纪,于是在2022年12月向小王出具了《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小王认为,A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违法,应当支付赔偿金2万元,并向仲裁委提出了仲裁。仲裁委支持了小王支付赔偿金的仲裁请求。A公司不服,起诉至海安法院。

法庭上,小王辩称,自己只是提前一点离开工作岗位,就餐打卡时间在11:50到12:03不等,并没有影响本职工作。甚至有时候到食堂就餐的时候,已经到了12:03,明明已经可以视为下班时间了,但是A公司却认为依然属于早退,理由是走路去食堂需要五六分钟。而且其他职工也会提前就餐。他认为,公司的制度过于苛刻,缺乏人文关怀,把提前就餐的行为认定为严重违纪,也不合法。

法院在审理中查明,2022年4月,A公司组织制定《员工管理规定》,该制度规定,连续一个月内迟到、早退达9次以上算严重违纪给予降级降职、解除劳动合同处理。其中,早退指在规定的下班考勤时间前离岗,时长在30分钟之内的情形

最终,法院依照规定,判决A公司向小王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2万元。一审判决作出后,双方当事人均未上诉,本案裁判已经生效。

网友:公司格局小了

该消息冲上热搜,引发网友关注。

有网友认为,公司此番做法“格局太小”。

“提前上班可以,下班加班不给钱可以,早走几分钟吃饭不行,格局不是一般的小。”

还有网友调侃称,“上厕所也要算时间和次数吗?”

还有网友提出疑问,那平时占用工作时间的加班怎么算?

“可怕,那中午吃完饭或者吃饭午休时间着急处理个什么东西,员工花几分钟处理算不算加班啊?”

对此,海安法院民一庭庭长刘昌海表示,“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条第二款规定,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解除劳动合同的规章制度属于上述法律规定的‘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必须经过民主程序。”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刘昌海指出,过于严格的管理规定,也会让员工感受到束缚的压力,降低工作的积极性和生产效率。公司完善管理是为了让公司能够得到更好的发展。

他表示,当前形势下,公司招人不易,优秀的员工更是公司发展的基石。在管理和考核时,应结合实际情况,弹性适用规章制度,给犯错的员工改正的机会,通过沟通拉近员工与公司的距离,不断改进和优化做事方式,实现公司和员工的共同发展。

来源:中新经纬综自南通发布,扬子晚报等